一、 科研工作是一种弹性和个人自主空间较大的工作,但此种弹性空间不能凌驾于基本的工作纪律之上;严格作息考勤制度,以保证团队所有人员的自觉意识和凝聚力。
二、上下班:所有固定和流动人员须按照研究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考虑吃饭和班车时间等问题,实际下班时间可提前20 分钟,即上午11:40,下午16:40。
三、职工休假和请假需遵守研究所相关规定。请假1 天以上者需提交书面申请交实验室主任审批。请假者在征得课题组长、室主任同意后,需要在实验室秘书处进行登记。对于不按时上下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实验室又不知其去处者,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