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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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及经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2 来源: 浏览次数:742

一、课题组是以申请、承担和完成国家、省、市科研任务和横向联合任务为目标在实验室下面成立的联合体,随科研任务合同书的签订而正式成立、并随着科研任务的完成而自然解体。

二、每个课题组必须保证有3 名以上的职工参加,并有1 项以上的科研任务在研,课题负责人是相应的课题组长。

三、课题组成员由课题组长在全室范围内招聘,必要可时聘请客座人员参加。

四、实验室各位员工可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各个课题的工作岗位参加竞聘,根据课题任务大小和所需投入的时间参加若干课题的研究工作。

五、中级及其以下职称的科研人员要有相对固定的研究方向,可以同时参与多个课题的研究工作,但在同一时间段内必需以其中一项课题的工作为重点,并纳入该课题组进行考核。

六、对于因为任何原因导致没有参加任何一个课题组的室内职工按实验室内部待岗处理(只享受基本工资、停发岗位和绩效工资,以3 个月为限,愈期者,按照所里有关待岗规定办理)

七、根据所科研和财务管理的规定为各个课题建立经费使用指标本,项目到款的20%作为实验室的正常运转费用,课题完成并验收后所结余的经费归实验室统一使用。

八、课题经费的使用和审批以研究所各项规定作为执行依据。